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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抗力争议和索赔仲裁以及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工作
作者:管理员    发布于:2014-07-03 09:48:45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1、什么是索赔、理赔。
索赔就是指贸易中遭到损害一方向违约的一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。理赔就是被索赔的责任方有义务接受损害方提出的赔偿要求,这就叫理赔。索赔、理赔是问题的两个方面。
涉及到索赔的在三种情况:
(1)买卖双方之间造成的索赔;
(2)向承运人提出的运输索赔;
(3)向保险人提出的保险范围之内的索赔。
2、造成争议的原因。多种多样一般有下面三个方面:①是卖方违约;②是买方违约;③是买卖合同规定不明确不合理,使得双方理解不一样,产生了争议。
3、买卖合同中的索赔条款有哪几种?
在买卖合同中一般有两种:一种是异议和索赔条款;一种是罚金条款或叫违约金条款。
(1)异议索赔条款要注意下面四个问题:
①就是索赔的依据就是在提出索赔的证据和出证机关要合格。
②索赔的期限要掌握。过期是作废的,最长不得超过二年。
③索赔的办法:
索赔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,情况复杂,事先难于预料,也难于做具体规定,故处理索赔时,应该弄清事实、分清责任,分别不同情况有理有据地提出索赔。
④至于索赔的金额,订立合同的时候是很难事先预料的,所以只能在事情发现之后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酌情处理。
(2)罚金或违约金条款
卖方不按照交货(或延期交货),买方延期接运货物,拖延开出信用证或拖欠货款,这些都要罚款。那么怎么罚呢?由双方当事人事先商定。罚金有的规定每拖延7天多少钱,不足7天按7天计算。有的规定罚货款总金额的百分之多少(如0.5%)。但罚金条款里面有一条原则规定,就是罚金的总额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%为限。如果愈期10天,可解除合同。
吉林大学自学考试报名_不可抗力争议和索赔仲裁以及国际商务谈判前的准备工作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(Force Majeure)
1、不可抗力的概念
不可抗力指的是买卖双方订立合同之后,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,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、无法预防、无法避免、也是无法控制的大的灾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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