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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成考报名考试法学专业复习法的外部关系问题(一)
作者:吉林省成考网    发布于:2016-05-09 13:14:21    文字:【】【】【
    第1章基础理论    

  七、法的外部关系问题
    (一)法与国家
    法与国家都是私有制、阶级斗争和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,有着共同产生、发展和消
亡的历史过程。就一定社会来看,它们都是建立在同一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,为同一统治
阶级和经济基础服务。法离不开国家,因为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,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
实施。国家也离不开法,因为统治阶级需要通过法组建国家机器,建立各项政治、经济制
度,实现国家职能。
    (二)法与政策
    在社会主义国家,法与政策是指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。二者紧密联系,相辅相
成,具有高度的统一性。它们的基本精神和原则是一致的o一方面,政策是法的灵魂,是法
的指导思想和核心内容,法的制定应以政策为依据;法的实施也应体现政策精神;在法无明
文规定时,更需要运用政策去处理问题。另一方面,法也是贯彻、实施政策的最重要、最有
力的工具和手段。但是,法与政策是有区别的,不可混淆。
    1.制定的组织和程序不同
    法是由国家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的,因而具有国家意志属性;政策则是由党的组织
制定的。本文章由吉林省成考网倾情提供大家要好好的学习
    2.表现形式有别
    法是规范化的政策,它以明确、肯定、具体的权利、义务规范形式为人们提供行为准
则,使人们能预知、能执行、能监督、能检查。政策也具有规范人们行为的属性,但它往往
规定得比较原则、概括,在具体操作、执行时有相当大的弹性。
    3.实施手段、方式不同
   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;党的政策对党自己的成员具有约束力,但对广大群众则
不具有国家强制性,其实施主要靠党组织自身的宣传、教育与群众的自觉拥护、贯彻和
执行。
  4.相对稳定程度有别
  法的立、改、废都是由有关机关通过特定程序进行的,具有较大的相对稳定性;党的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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